关于公开招募****年度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储备冻猪肉管理,确保市级储备冻肉数量充足和质量安全,更好地满足应急调控需要,参照《贵州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黔商发〔****〕**号)和《省级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建〔****〕**号),现就公开招募****年度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工作公告如下:
一、 申请市级储备冻肉承储企业基本条件
(一)铜仁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屠宰、肉类经营、加工、生猪养殖企业,有稳定的销售网络,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二)具有或长期租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能够承担储备肉任务及安全责任的储存冷库,冷库储存能力不低于***吨(可申请部分存储,但冷库容量不低于***吨,至少承担冻猪肉承储任务不低于***吨),具有组织管理冷库、基地场的能力和一定的储备肉分销、生产、加工能力,具有健全监控体系,自愿并能够承担市级储备肉任务和安全责任,承储企业与冷库应在本市内。
(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储备肉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等行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申请材料
*.铜仁市申报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申请报告(含承储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
*.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屠宰企业提供)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生猪定点屠宰证(仅屠宰企业提供)
*.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情况
**.冷库管理相关制度
**.冷库房产及土地使用证明(租用冷库的提供租赁合同)
**.其他证书
三、招募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任务的企业,向属地商务部门进行申报,经属地商务部门初步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按程序组织审定,审定结果将在铜仁市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申报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愿承担市级储备冻猪肉承储任务的企业,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文本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属地商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铜仁市申报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
铜仁市商务局
****年*月**日
(联系人:卢以敏、田艳,联系电话:****-*******)
附件:铜仁市申报市级冻猪肉储备承储企业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