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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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大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新工厂技术改造(迁建) |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保税区内**号大街***号*幢*F及*-*F南 |
杭州大诚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杭州环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因公司原先所处地块规划调整,根据钱塘区政府的要求,公司需要整体搬迁。从杭州市钱塘区三号大街三十号迁移至钱塘区杭州综合保税区内**号大街***号钱城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幢*F及*-*F南作为公司新的生产场所,同时更新部分设备。年生产电子坐便器进水管组件***万套、淋浴管组件**万套、过滤芯***万支、流水杀菌器**万台、净水器配件**万套、塑料接头****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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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一、废气:本项目注塑成型、挤出、固化有机废气经各自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预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含****年修改单)中表*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后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喷丸粉尘经收集后由自带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的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喷码有机废气及酒精挥发废气产生量少,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少量清洗废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园区内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NH*-N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氨、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相关要求)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废水均由杭州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处理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后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普通废包装材料、废塑料边角料、更换的砂丸、收集的喷丸粉尘)外卖给正规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废液压油(含桶)、废多元醇等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固废经处理处置后不产生二次污染。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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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号政务服务中心东*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