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鹤淇廉租房小区配套商业门面房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告 河南省 | 鹤壁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1-02-23
项目编号:QXZB-2021-8
项目名称:淇县鹤淇廉租房小区配套商业门面房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362*******
联系人:秦**
招标人
1383*******
联系人:史**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淇县鹤淇廉租房小区配套商业门面房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淇县鹤淇廉租房小区配套商业门面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QXZB-****-*),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办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联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日历天

闫丽敏

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河南置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元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日历天

丁丽丽

 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图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日历天

刘红艳

豫 ************

公示期: *******-****年***

本次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上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淇县城市保障房建设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址:淇县人民路东段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号楼**-*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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