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挂牌期内登录交易机构网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并于****年**月**日**:**前向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和签字)。
企业法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受让股权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盖章);(*)产(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机构网站下载,盖章和签字);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资格审核
公告期满后,交易机构将会同转让方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交纳保证金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机构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注意事项
(*)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到交易机构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