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基本情况
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德化县浔中镇乐陶村,调查地块北至山林地;南至陶源路、德化县第三中学(城东校区);西至陶源东路、德化县医院待建空地;东至山林地。中心坐标为E***.******, N**.******;总占地面积*****.**m*。
根据访谈资料及自****年至今卫星影像,该地块主要作为山林地以及居住用地等用地,调查地块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涉及任何工业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污水灌溉及固废堆场等。
****年*月**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号):“(一)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即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在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该文件,需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地规划
根据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不动产权证》(闽(****) 德化县不动产权第*******)号,该地块为社会福利用地;根据《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复函》,该地块作为德化县社会福利中心划拨用地使用。
*、初步调查(第一阶段)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现场快筛、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分析以及验证性监测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农用地、村庄、道路、学校等;周边企业生产不会对调查地块内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综上分析可得,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qq.com。
德化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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