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三槐路泵站出水管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05-13
预算金额:1381.1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0-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1
项目名称:三槐路泵站出水管改造工程施工
联系方式
6535****
联系人:姚**
招标人
2585****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
*、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三槐路泵站出水管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津开审批【****】*****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三槐路泵站出水管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米,拆除现状临时管道,重新敷设DN****污水出水管,新建*座检查井,同步实施破路、破绿恢复工程等,总投资额****.**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路,起点为三槐路泵站,终点为上海道现状污水管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三槐路泵站出水管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临时管道,重新敷设DN****污水出水管,新建*座检查井,同步实施破路、破绿恢复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万元。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技术管理负责人*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且须有投标资格;(*)项目部人员配置应符合津建筑[****]****号文件和津建筑[****]***号文件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项目经理、技术管理负责人及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开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确认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公告 *.* 款规定的,请发邮件到*********@***.com 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商务区第**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姚海英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戴学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号中国一重研发大楼*层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淑婷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滨海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姚海英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响螺湾商务区第**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号B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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