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晋江流域安溪段****年度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晋江流域安溪段****年度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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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安溪县西坪镇西坪村、西源村、百福村、赤水村、后格村、柏叶村、柏溪村,芦田镇芦田村和石盘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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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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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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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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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无新增建设用地,建设污水管网**公里,生态护岸**.*公里,清理河道污染底泥*.*万方,垃圾收运*吨/日。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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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清淤工程需在枯水期进行,采取分段分区设置围堰进行施工,减少对水体生物的干扰活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及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等,避免施工废水污染周边局部水域。*、水环境:节约建筑用水,防止溢流。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在附近民房作为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中的固体废物应及时清理并运走,建筑材料应妥善存放并用篷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而造成污染。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减少对水域污染的可能性。 *、大气环境:,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应对车斗上建筑材料洒水或覆盖保护,施工地段经常洒水,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在临时堆放场进行作业时应及时喷洒水,作业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和复垦。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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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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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监督电话:****-******** ********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号楼**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