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
中选候选人依次为:佳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通服建设有限公司、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否决应答的情况:
安徽傲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采购人及项目名称有误,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要求及“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安徽俊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案例未提供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同类项目案例”的要求;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未盖章,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保证金”的要求。
安徽省和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由于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安徽省宏达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由于采购人名称有误,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要求;应答函项目名称有误,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安徽腾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项目经理未提供有效社保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安徽万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案例未提供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同类项目案例”的要求。
安徽相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案例未提供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同类项目案例”的要求。
安徽欣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案例未提供发票,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同类项目案例”的要求。
安徽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无基本户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保证金”的要求。
安徽中栋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无有效基本户证明,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保证金”的要求。
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由于未注明采购人,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要求;未注明采购人,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价格不唯一,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商务报价”的要求。
智联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价格不唯一,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商务报价”的要求。
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由于采购人名称有误,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的要求及初步评审标准中“应答文件格式”的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须为应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须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须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