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区洛河乡法冲村委会高原特色农产品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第*号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若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与代建方签订了委托代建合同,中标人必须与招标人及代建方签订三方合同,并按照“委托代建合同”和“三方合同”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服从代建方的管理。
*、本项目因图纸调整,现重新公布施工图纸,施工图纸以本次公布的为准。
*、本项目现公布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格式为ZBS),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总价和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各项综合单价同时作为拦标价,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及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各项综合单价详见电子版PDF格式招标工程量清单。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玉溪市”)下载。
联系人:普万年 电话:***********
招标人:玉溪市红塔区洛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盛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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