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道镇涉及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村民住宅用地编制控规调整设计项目投标邀请书
*、 招标条件
邀请单位名称:华地设计有限公司、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的编号为 E******************* 的夏道镇涉及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村民住宅用地编制控规调整设计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以夏政纪【 ****】*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康裕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夏道镇涉及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村民住宅用地编制控规调整设计项目
*.* 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
*.* 工程规模:夏道镇涉及城市开发边界范围内村民住宅用地编制控规调整设计项目,最高限价 ******元,包括专项规划修编及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复测、评审等所有费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及实际需求为准;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招标 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拟对夏道镇辖区内涉及南平市延平区城市开发边界内村民住宅用地进行编制控制性规划。夏道镇属城市开发边界内共涉及夏道村、桥头村、小鸠村、徐洋村、水井窠村全域以及文田村、山后村、安济村、大洲村、吴丹村部分地块。根据 ****年《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一般地段计费单价****元/公顷,涉及夏道城市开发边界内面积≥***公顷。 (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邀请专家组织评审会议,并通过专家评审。
*.*.*规划范围 :夏道镇属城市开发边界内共涉及夏道村、桥头村、小鸠村、徐洋村、水井窠村全域以及文田村、山后村、安济村、大洲村、吴丹村部分地块。
*.*.* 规划 周期:合同签定后 ,**天内完成成果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城乡规划专业类中级或土地规划专业类中级,且为本单位人员;
*.*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 月 ** 日 **:** 至 ****年 * 月 ** 日 *:**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 * 月 ** 日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费用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元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 发布公告的方式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延平区基层小微项目监督阳光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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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 **号 |
邮编: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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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联系人: |
曾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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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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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 ***号*幢*楼 |
邮编: |
****** |
电话: |
****-******* |
传真: |
/ |
联系人: |
小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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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名称: |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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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 ***号延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电话: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