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年新昌县企业精准画像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XPZ-F********CKY
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最高限价 (万元) |
* |
****年新昌县企业精准画像建设项目 |
*项 |
详见“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
***.** |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商会大厦十四层****室;
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本。
七、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商会大厦十四层****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
开标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商会大厦十四层****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继续报名。投标人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报名的,请自行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做出书面通知。
十、联系人:
*、采购方名称: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方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人防大楼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号商会大厦十四层****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新昌县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