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万灵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市荣昌区万灵自来水厂扩建工程(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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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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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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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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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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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小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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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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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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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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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四川德旗建设有限公司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李伟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川水安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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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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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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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德旗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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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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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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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李元庆,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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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小蓬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注:*.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