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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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二十、网上报价程序”的“*.(*)①网上自由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现更改为:“网上自由报价有三个或三个以上供应商有效报价”。 (二)原“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的“三、中标供应商的确定”的第一款、第二款“*.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保留价(底价),根据报价情况,将不高于保留价的报价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不足*个中标候选人的,按实际个数推荐。”现更改为“*、本项目报价采用(减价)多轮报价方式,且设置保留价(底价)。*、采用公开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和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项目,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应当根据通过资格审核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个中标、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应当等于或者小于保留价。采购人应当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电话:****-******* *、采购人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办事处高桥村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邮编:******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办事处子午路***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邮编:****** 电子邮箱:**********@***.com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