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委托运营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省 | 宜春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106445.6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18
开标时间:2025-02-18
项目名称: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
联系方式
0795********
联系人:谢**
招标人
1317*******
联系人:李*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现就该项目的委托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第一期工程项目具备通水条件后,将项目建设内容移交本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委托的平台公司合资在丰城市成立的运营公司或中标人单独成立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期运维。

委托运营项目基本介绍: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地点为丰城市河西片区隍城镇、湖塘乡、董家镇、泉港镇、同田乡,河东片区拖船镇、荣塘镇、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小港镇、筱塘乡、段潭乡、石滩镇、张巷镇、白土镇、袁渡镇、桥东镇、洛市镇、秀市镇、杜市镇、淘沙镇、焦坑镇、石江乡及中心城区河洲街道、孙渡街道、剑南街道农村地区。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第一期工程总投资约*****.**万元,建设地点为丰城市河西片区富硒园区、梅林镇、曲江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农村地区。具体建设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招标范围: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和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第一期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和其他乡镇中需继续沿用的存量供水设施的委托运营,运营服务内容包括运营管理期内的日常运营、日常管理配合招标人及上级单位(如有)的监督检查工作和运营期限满后的移交等工作。

实际工作的内容以招标人确认的工作内容为准。

*.*运营模式:中标人在招标人的同意下,可以单独成立运营公司运营;也可以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委托的平台公司合资在丰城市成立运营公司,中标人持股比例为**%,平台公司持股比例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实缴出资。在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第一期工程项目具备通水条件后,将项目建设内容和其他乡镇中需继续沿用的存量供水设施移交本项目的运营公司,由运营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后期运维。按工程建设的进度分期分批实施运营,第一期第一批实施的范围包括丰城市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范围内丽村镇、荷湖乡、铁路镇、桥东镇、淘沙镇、秀市镇和丰城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第一期工程建设范围内曲江镇、上塘镇、龙津洲街道、尚庄街道。

*.*运营地点:江西省丰城市;

*.*运营期限:自第一期第一批各乡镇工程具备通水条件之日起*年。后期可视运营和考核情况及双方意愿进行续签,累计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年,运营期满后依法依规重新招标确定运营单位。

*.*第一期第一批年运营服务费:采取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的方法确定数量,准许成本由运行维护费构成,合理收益=运行维护费*/*×准许收益率,运行维护费、准许收益率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年运营服务费由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财政运营补贴构成,其中专项补贴以上级资金为主,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年运营服务费,政府无需运营补贴,按股分红(如投标人单独运营的,扣除合理利润,资本金的*%,剩余上交政府),反之则政府补贴,若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年运营服务费,差额由政府进行运营补贴,但政府运营补贴不超过投标人的政府运营补贴中标价。若使用者付费(水费)+专项补贴<年运营服务费,差额由政府进行运营补贴,差额低于投标人财政运营补贴中标价的,按差额数补贴,差额高于投标人财政运营补贴中标价的,按中标价补贴。每年度由财政聘请第三方对运营方的运营成本开展核算,确定收入和成本。水利局牵头组织用水乡镇“两代表一委员”、物价、财政、疾控、用户代表等对运营的绩效实行季度考核,年度综合平均评分得出绩效考核系数。根据考核绩效系数,财政运营补贴中标价×绩效考核系数,核定年财政运营补贴。第一期第一批乡镇运营承包期间,如有新的乡镇交付运营,需重新核算运营成本与补贴。

第一期第一批财政运营补贴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年。

*.*标段划分:*个委托运营服务标;

*.*质量要求:在整个运营期间,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营状态,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的标准运营。保障各项水质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水量、水压满足设计要求确保水质达标率***%,年供水达标率在**%以上,自来水用户覆盖率不低于工程完成后的标准。确保在运营范围内的各乡镇水价按物价部门批复为准,供水服务相同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水的生产及供应、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自来水供应、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务及环保行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相关配套服务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运营能力。【提供投标人************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运营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或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开标前**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连续六个月本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需为绝对控股,直接持股比例高于**%)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还需提供控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企业产权登记表或商业登记证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或企查查官网截图或天眼查官网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上述信用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日至*******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水利工程设计单位”身份中报名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分,递交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有关说明

*.*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但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系统没有服务类分类,综合考虑系统资质设置与电子招标投标文件制作等问题,将本项目系统分类设置为勘察设计类,各潜在投标人可以“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首次注册水利勘察设计单位身份,需*天公示期,请各潜在投标人尽早完成登记)具体操作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热线(***-***-****)。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丰城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标办公室进行监督,电话:****-*******。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丰城市水利水电技术服务站

址:宜春市丰城市

人:谢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昌市紫阳大道****号云中城A座**楼

人:李科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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