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意见征集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宁德市
发布时间:5小时前
招标单位:福建省宁德监狱
预算金额:30.9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1
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395*******
联系人:姚**
招标人
0593********
联系人:龚**
代理人
0593********
联系人:姚**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宁德监狱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宁德监狱单兵移动视频、电子脚镣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佳乐、龚丽清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宁德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蕉城区金涵乡南洋厝**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佳乐、龚丽清****-*******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号东湖曙光城**幢二单元***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

单兵移动视频

**

*****

/

*

电子脚镣

*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资格声明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授权书(若有):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天合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号东湖曙光城**幢二单元***室)

方式:

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咨询电话:姚佳乐、龚丽清****-*******;报名邮箱:*******@***.com

售价:*元。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北湖滨路*号东湖曙光城**幢二单元***室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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