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湖南)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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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水产肉类)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年
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蔬菜水果)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年
包*
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调料饮料)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 ***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据实结算 ;
*.最高限价: ***万元(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据实结算 ;
*. 本项目分*包,每个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每个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可兼投,但只能中一个包),中标报价下浮率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下浮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 年 *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 **: **至 ** : ** ,下午 ** :** 至 **: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