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原文:
中标结果公告中中标人: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元
更改为: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未与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于****年**月**日发出《关于放弃[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光缆供应商资格项目]中标资格的声明》函,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项目的中标份额***万元废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体育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号
联系人:谢工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