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E**********************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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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长汀县童坊镇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各潜在投标人: 长汀县童坊镇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安全生产措施费*****.**元,暂列金******.**元,暂估价******.**元),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均做同步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条款修改为: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无需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只需填报投标总报价,报价精确到以元为单位的整数位。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其它如涉及到时间(如投标保证金、报名)等均作同步调整。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长汀县童坊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市圣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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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