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三)持证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依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年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三)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年龄超过**周岁的;(五)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日未申请换证的。
现对罗来跃等**名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现对刘细元等***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请上述驾驶员主动将相关证件交回至南昌市市民中心交通窗口。如对本注销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起**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起*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超法定退休年龄出租汽车驾驶员名单(**人)
附件* 超**周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名单(**人)
附件*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超***天未换证人员名单(**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