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呼伦贝尔市 | 牙克石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7-04-24
项目编号:2017-GC0171-JL
预算金额:17万元
项目名称: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联系方式
0470********
联系人:未*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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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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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

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中标公示

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于*******日上午****分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牙克石市法治公园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GC****-JL

招标控制价:******.**

二、开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呼伦贝尔市北星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壹拾陆万贰仟捌佰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徐振梅,证书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华晨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壹拾伍万玖仟零玖拾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祝天印,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壹拾伍万柒仟陆佰元整(******.**元)

现场监理服务计划时间:***日历天

总监理工程师:于维来,证书编号:********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牙克石市园林管理处

    址:牙克石市

    话:****-*******

招标代理:呼伦贝尔市承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乡企中心业务用房***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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