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重新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NZB-CTZ****-****),确定*** 第*包:的中标人如下:
***第*包
中标人 | 中标价格 |
---|---|
辽宁大学 | *.**万元(人民币) |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招标人: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
联系人:邢雅琪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
联系人:田丽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