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耿马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馨安小区、阳光小区保障房小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耿马馨安小区位于耿马县耿马镇团结路,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小区改造共*栋,涉及***户人家。耿马县阳光小区保障房小区位于耿马县耿马镇青年路,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小区改造共*栋,涉及***户人家。实际建设内容以审批机构审批通过后的规划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内容为准。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耿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胡登焜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辅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普振琼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耿马县****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馨安小区)EPC(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号开标厅(耿马县)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服务及建设内容:(*)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设计审查通过。施工图审查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审图单位审查,并取得审图合格证。协助招标人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初步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具体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招标人委托的范围为准。 (*)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主体改造屋面防水层修缮,建筑外立面改造、厨房及卫生间排水管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室外道路改造、散水沟改造、小区路灯照明、室外供水管网改造、室外排水管网改造、室外电力管网改造、室外通信管网改造、天燃气管网改造、天燃气入户设备增加、公共厕所改造、垃圾收集设施改造、两轮电动车停车棚改造、停车位改造、小区物管用房、小区公共活动场所、小区绿化、监控设备改造、门禁系统改造、 消防设施增添、小区大门增设、小区围墙修缮加固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耿马镇内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且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能力和信誉的要求,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当前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若投标人为****年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则本项资格条件不做实质性要求,只需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或验资证明即可(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满足以下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允许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取得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注册在本单位。 *、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同时应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投标人企业业绩:企业成立到至今至少完成过*件市政公用工程类总承包或建筑工程类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工程总承包业绩牵头人或成员方提供均认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非工程总承包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设计业绩:企业成立到至今至少完成过*件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或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施工业绩:企业成立到至今至少完成过*件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彩色扫描件) |
其他: | 详见《招标公告》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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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