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自规局、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湖北省《关于加快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鄂建文〔****〕**号),全面实施《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有序开展全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工作,根据湖北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拟设立恩施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委员会。今后将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委员会工作及专家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本次专家委员会及专家成员征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职责
恩施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服务恩施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规划、评审论证、验收和认定等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建筑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工作,为全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创新活动提供智力支撑。
二、征集范围
委员会设立专家库,面向全州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行业管理部门、高校、科研设计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长期从事建筑、建筑物理、结构、暖通、电气、给排水、建筑材料、施工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征集。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的要求建设和运行,相关单位可申请共享使用专家库专家开展科研、项目、招投标评审评估等活动。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州内湖北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将自动吸收为州级专家库专家,无需再行申报。
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是本专家库的管理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的统筹协调和使用管理。具体工作由州建筑节能墙材办处理。
三、申请专家库成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建筑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未触犯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有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熟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最新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审评估活动;
*.从事建筑工程类规划、设计、施工、审图、监理、管理、咨询的企业、事业单位在岗或受聘工作人员。
(二)专业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取得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满**年并在岗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以上;
*.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州建筑节能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已顺利完成,并通过州级及以上评审组评审。
四、专家库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专家库成员享受下列权利:
(一)以专家身份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二)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或咨询活动;
(三)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获取合理的劳务报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客观和科学地进行评审评估,主动回避可能影响公正客观作出评判意见的情形;
(二)接受评审评估工作邀请的,应签署承诺书,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同时对所签署的评审评估意见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所知悉的工作决策事项及资料有保密的义务,对参与评审评估工作的项目、成果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传、发表或转交他人。
五、申请程序及要求
申请人需按通知填写《恩施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提供专业能力、业绩、重要奖项获奖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水平证书等重要证明资料,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于****年*月**日前将全套电子扫描件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协会)审核后予以推荐,州资源城建局对专家信息校验审核通过后入库,入库专家需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报送至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以便存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羽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号
附件:恩施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