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房屋已被拆迁或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联系地址:庆元县濛洲街道濛洲街***号三楼D区
联系方式:****-*******
序号 |
权利人名称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用途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
苏应林 苏水花 |
浙(****)庆元县不动产权第*******号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庆元县松源街道同心新村 C区**幢二单元***室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 |
公告单位:庆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