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江苏旭禾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MA**K*HLX* | 无锡市滨湖区华润悦府**号***室 | **.**(均分制) | **% |
货物类 |
*、名称: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奶制品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奶制品供货、配送及相关后续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年(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从试供之日起开始计算)。 *、配送地点:本项目食材配送共*个点,分别为:新吴分局食堂、新吴分局交警大队食堂、新吴分局巡特警大队食堂,供应商每次按采购方指定的地点配送,并由各食堂负责人完成验收签字。时间需要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达。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标准且满足采购人需求。 *、安全要求: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 |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中标金额***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中标金额***-****万费率为中标金额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缑慧芳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