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港务局拟建设广州港**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广州港**万吨级航道工程项目
项目位置:广东省珠江口伶仃洋附近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广州市港务局
用海概况:该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 ***.**** 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航道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一级方式)中的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用海(二级方式),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项目主体工程申请用海期限为 * 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