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专门学校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南平市专门学校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招标有关事项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
现修改: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类型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类)
原招标文件第*章第*节专用条款第**.*条款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
现修改为:**.*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施工合同总价的**%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该项资金仅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于其他款项使用。按《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 号文规定执行 。
投标人提问部分
问:本项目商品砼运距*km包干计算,沥青混凝土运距按**km包干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招标人已现场踏勘,商品砼运距*km包干计算,满足施工要求。沥青混凝土运距按实结算。
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商品砼运距*km包干计算,沥青混凝土运距按**km包干计算。现修改为:商品砼运距*km包干计算,沥青混凝土运距按实结算。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