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含控股)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象山港路***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孙丙(****-********)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象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和国有企业(含控股)机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 ****XSZFCG***K 标项信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审查方法和标准: 项目名称: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五、订立开放式框架协议的邀请: 为加强和规范象山县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含控股)公务车辆保险服务管理,节约保险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现通过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供应商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方式、地点,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一)供应商申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二)供应商申请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agreement.zcygov.cn/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utm=luban.luban-PC-****.ct***.**.**dfc*********edb*******f****ba*,搜索对应项目,点击“立即参与”)在线申请,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注:申请前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若已入库供应商有企业相关信息变化的,应当更新信息。(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注册--供应商登记”)。 七、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范围: 象山县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有企业(含控股)公务车辆保险服务。 八、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框架协议采购的两阶段,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如认为征集相关的文件、过程和入围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征集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征集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按时答复的,可依法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照合同约定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不定期对入围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入围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采购人如反映入围供应商有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未按照协议约定和承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重点约谈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征集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征集人也将提前解除框架协议。 十、采购合同文本: 十一、付费标准、费用结算方式: 入围供应商应积极参与采购人的保险需求,并提供合理报价,报价不得超过入围申请提交的报价,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时自行约定保费结算。 十二、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无 十三、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接受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用户反馈和评价情况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 十四、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协议期内,入围供应商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的,应主动进行信息变更和维护,及时告知征集人并报送相关材料,经征集人审核后生效。 提交申请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