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七标段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大河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的委托,就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七标段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许昌日报社“建设许昌市融媒体中心融媒平台”项目
招标编号:GTZB**-*******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评标情况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三、中标人基本情况
七标段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高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中标后**日内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晶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中标后**日内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英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中标后**日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五、公示期限: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名称:河南大河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文路瑞贝卡新天下南院*号楼****室
联系人:杨先生、李先生、赵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与红松路交叉口龙鼎创富中心*号楼*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