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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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凉山州州市党校基础设施共建项目勘察标段澄清(一)各投标单位: 根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招标人有权在规定时限内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加以澄清,若本澄清与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中共凉山彝族自治州委党校(凉山州行政学院)(凉山州社会主义学院、四川长征干部学院凉山彝海结盟分 院)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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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