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号(虹桥镇黎明村)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乐清市虹桥镇黎明村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并且≤*.***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交易系统推送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号(虹桥镇黎明村)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号
联 系 人: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行选定的银行
开户账号: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