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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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 ||
行政区域 | 汕头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同志,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長平路广海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应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统一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正本封装成一包,副本*份封装成一包,一共两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应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件*份(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统一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正本封装成一包,副本*份封装成一包,一共两包),并注明“正本”和“副本” 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号
联系方式:杨同志,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协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長平路广海大厦***
联系方式:吴工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