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心****-****年度清障救援服务项目
**标段(四次)第*号答疑公告
现对马鞍山中心****-****年度清障救援服务项目**标段(四次)第*号答疑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删除“如车辆有过户手续,时间需超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容。对潜在供应商施救设备过户时间不作要求。
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凌霄大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马鞍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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