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山东省 | 菏泽市 | 定陶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18
项目编号:SDGP371703202102000027
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
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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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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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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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 |
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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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吊车租赁项目 |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原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即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投标备案截止时间)变更为:****年**年**日**时**分。(*)原招标文件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即磋商时间及地点)变更为:时间:****年**月*日*时**分(过期不予接收)。地点:菏泽市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楼东侧*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租赁吊车要求及情况说明第*项车辆要求及第*项”变更为:*、车辆要求:①吊车**吨吊重、国*,****年以后采购;②供应商应全面负责车辆运行安全,根据车辆维护保养周期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每周至少对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维修一次,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中途遇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造成的停驶,则由供应商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费用由供应商负责。③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随车驾驶员*名,具有操作证,精神状态良好、技术娴熟、爱岗敬业;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需要保证使用期间驾驶员正常在岗,若驾驶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供应商应配备相应条件的驾驶员替补。供应商需要给驾驶员缴纳相应保险。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菏泽市定陶区定陶王陵保护研究中心 |
地 址:菏泽市定陶区汉源路与希望路交叉口 |
联系方式:柴黎亚***********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县(区)人民路***号 |
联系方式:李丽丽、马荣超****-*******、***********、***********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菏泽) |
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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