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梁大豪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号为湘(****)娄底市不动产权第*******号的位于新星南路西侧(和一紫竹苑)*栋***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该房屋评估价为******.**元,一拍起拍价为******.**元,已流拍。二拍起拍价为******.**元,保证金*万元,增加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选竞买。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由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加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尚未腾空,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资格、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关主体各自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税、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行,账户:*******************),逾期后果自负;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技术咨询:****-*******,***********(执行局熊法官),请于工作日*:**-**:**,**:**-**:**联系。
监督电话:****-*******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