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远锋宏科技有限公司鞋材及成品鞋生产线新建项目及配套环境保护措施竣工日期(****年**月**日)及调试开始日期(****年**月**日)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远锋宏科技有限公司鞋材及成品鞋生产线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远锋宏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远锋宏科技有限公司鞋材及成品鞋生产线新建项目拟建于中山市神湾镇外沙工业大道**号厂房三(厂区中心区域经纬度坐标为:E:***°**′**.***″;N:**°**′**.***″)。项目拟直接租用外沙村****年“工改”新建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厂区用地面积****㎡,建筑面积*****㎡。项目主要从事成品鞋及鞋材产品生产,规划年产橡胶鞋底***万双、EVA鞋底**万双、鞋垫**万双、成品鞋*万双、贴合鞋底**万双。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神湾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产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工业废水处理机构转移处理,不直接外排。
(二)废气
橡胶鞋底产品混炼处理(密炼处理、开炼出片)、热炼处理及模压成型工序废气(G*)采用在作业面设置顶吸集气罩对作业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后引入到 * 套“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含水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 * 根 **m 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鞋垫产品生产废气、EVA 鞋底产品生产废气、贴合鞋底产品生产废气、橡胶鞋底人工修色处理工序废气及成品鞋生产废气(G*)采用:*、鞋垫产品生产废气及EVA 鞋底产品生产废气:设置顶吸集气罩进行收集,(控制风速按不低于 *.*m/s 设置);*、橡胶鞋底人工修色处理工序废气、成品鞋生产废气及贴合鞋底产品生产废气: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对作业台进行围蔽收集,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 *.*m/s(其中:UV 照射处理工序在封闭式作业隧道内进行生产,设置集气管对隧道排气口进行连接),集中收集后废气引入到* 套“碱液喷淋净化装置(含水雾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 * 根**m 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燃气模温机燃料烟气废气(G*)采用设置集气管对设备排气口进行连接收集后引入到 * 套“水喷淋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 * 根**m 高排气管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从声源上进行噪声控制;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通过设备间和厂房建筑进行隔声降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
①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②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
③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所位于厂区内,专门设立危废房,为独立封闭区,设置雨棚、围堰以及地面做好环氧树脂地坪漆等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分类存放并在容器粘贴相应危险废物标签,已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远锋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中山市神湾镇外沙工业大道**号厂房三
联系人:冯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