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本级2025年03月(至)04月政府采购意向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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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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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项目 |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提升移动源监管水平,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机动车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和第二十五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之规定,需要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抽测工作,在主要过境道路开展柴油车尾气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辆;对辖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进行抽测,并出具合法检测报告,抽测数量不少于***台。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至一年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预计需要检测服务费用**万元。 |
** |
是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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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茌平区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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