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分公司劳务承揽项目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针对“锦州市分公司劳务承揽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分公司劳务承揽项目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 (万元) |
服务期限 |
**
|
劳务承揽(邮政) |
城镇投递**月量***.**;最高限价*.**元 |
***.** |
本项目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分检封发(普邮)**月量****.**;最高限价*.*元 | ||||
分检封发(包快)**月量****.*;最高限价*.**元 | ||||
劳务承揽(速递) |
城镇投递**月量**.**;最高限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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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因本项目属于原劳务派遣转为劳务承揽人员的外包项目,因现合同即将到期,期满后拟与在用供应商继续合作,现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版)》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涉及原劳务派遣转为劳务承揽人员的外包项目,在原承揽合同期满后继续合作的,可不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通过谈判方式确定外包范围、方式等相关事项并签订外包合同,可不使用标准合同文本。”故本项目不纳入集采范围,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自行组织实施。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锦州市金安服务外包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
*、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日历日
*、异议的受理方式
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个人请将异议书面盖章提交至lnkllnkl@***.com。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