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邀请公告
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B【****】****
*.采购项目名称:新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元(大写:贰拾捌万陆仟玖佰陆拾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广安职业技术学院(https://gasggzy.cn/)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号(轻工博览城)*栋*楼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售价:***元人民币/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询价通知书:网上获取,请自行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以PDF形式整理好一次性发送至 **********@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资料无误回复付款二维码。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 **月**日**:**(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地点地点: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号(轻工博览城)*栋*楼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号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
通讯地址: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广武路***号(轻工博览城)*栋*楼
邮 编:******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