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监理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监理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发布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相应补充修改:
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的“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综合评分表》中评分因素只对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进行计算”,现修改为:“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综合评分表》中评分因素对联合体成员中的任意一方均可得分。”
注:原发布的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为准,原招投标时间安排不变。
平远县平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