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发布时间:13小时前
预算金额:243.925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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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招标人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现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的设备设计、制造、运输、供货、卸货、调试配合、试运行以及竣工交验、培训等全过程,其间包含设计联络及各检验、试验、验收环节,包含本项目工程全过程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和图纸的提交等相关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供货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招标控制价:*******.**元(其中备品备件占*%)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具有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及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年*月*日至今)须具有类似设备供货业绩至少一项。(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年-****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年*月*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年*月*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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