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变更公告 广东省 | 江门市 | 开平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1-23
项目编号:440783-2024-00013
项目名称: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
联系方式
0750********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750********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行政区域 开平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徒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 开平市长沙良园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祥苑新村*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招标文件(**********).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金额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一、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第四章:项目付款方式及相关要求中的七、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采购方认可的形式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修改为:*、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采购方认可的形式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二、采购包*(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主要商务要求的“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说明:*、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采购方认可的形式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说明:*、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采购方认可的形式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三、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的十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修改为: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采用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长沙街道祥苑新村*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徒先生

电  话:****-*******

广东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开平市全市河道清漂作业项目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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