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编号:********HT******
二、原合同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宁夏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宁夏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三、项目编号:D******-*****************
四、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宁夏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浙江托普云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号*幢****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动虫情测报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TPCB-II-C*.*-N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设备供货,田间工程在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原合同变更条款号:因错误操作上传了缺少采购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章的合同,重新上传加盖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公章的合同。
八、合同变更日期:****-**-**
九、合同变更公告日期:****-**-**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原合同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二标段).pdf
十二、变更后合同附件: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二标段).pdf
十三、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