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湖璟中心(湖璟苑)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天津市 | 蓟州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8-11-22
项目编号:1222509120180004
预算金额:84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8-12-04
投标截止时间:2018-11-27
项目名称:湖璟中心(湖璟苑)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8271****
联系人:高*
招标人
2903****
联系人:刘**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蓟州设备[****]****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璟中心(湖璟苑)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已由 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 蓟审批一备案[****]***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蓟州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蓟州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湖璟中心(湖璟苑)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本次共采购**部电梯,其中客梯**部,最大载重量为****kg;货梯*部,载重量为****kg;以上所有电梯速度均为*m/s。本工程建设投资约***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蓟州新城中心组团湖西路东侧、依水街南侧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 湖璟中心(湖璟苑)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本次共采购**部电梯,其中客梯**部,最大载重量为****kg;货梯*部,载重量为****kg;以上所有电梯速度均为*m/s。包括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计划交货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交货地点:湖璟中心(湖璟苑)施工现场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需具备: *、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C级及以上)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均在有效期内。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备: *、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C级及以上) 》和代理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均在有效期内; *、制造商对代理商开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报名。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时 ** 分 至 ** 时 ** 分, 下午 ** 时 ** 分 至 ** 时 *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蓟州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赵福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南大道*号***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高扩 电话:********转****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通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瑞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思源 电话:********
传  真:********
日期:**** 年 ** 月 **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蓟州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高扩
电话:********转****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蓟州区中昌南大道*号***室

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刘朋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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