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刘汉强提供刘洋(系被执行人刘汉强儿子)名下位于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尚景园小区一号楼一单元二楼东户房产经淘宝网进行网络第二次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苏尼特右旗赛汉塔拉镇尚景园小区一号楼一单元二楼东户房产。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刘洋。
评估价:******.**元(人民币)
拍卖价格:******.**元(人民币)。
保证金:*****.**元(人民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加价幅度:***.**元(人民币)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
拍卖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延时除外)。
拍卖网络平台:淘宝网(**********************************************************************)
拍卖法院: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
二、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联系方式:***********。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房产现属于租赁状态,租赁期于****年*月**日到期,买受人可与租赁人继续协商承租或者腾退事宜。
六、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成交确认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标的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七、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更名过户和开发商及有关部门产生的费用等;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等费用依法依规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依法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帐户,自拍卖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尾款,未在期限内缴纳尾款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成交的,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未咨询者视位认同此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