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利川市云雾山水库工程项目1.2784公顷临时用地的批复

采购公告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3小时前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利川市云雾山水库工程项目临时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区、材料堆场、钢筋加工场、工棚、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运输便道)*.****公顷临时用地的审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利川市水利局临时使用利川市团堡镇云雾山村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包括耕地*.****公顷(旱地)、其他农用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田坎*.****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水工建筑物用地)。该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共*个地块,其中地块*用于修建表土剥离堆放区,地块*、*用于修建材料堆场,地块*用于修建钢筋加工场,地块*用于修建工棚,地块*用于修建临时办公用房,地块*用于修建临时生活用房,地块*用于修建施工便道。

二、你局应督促用地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你局应监督临时用地申请人按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用,不得损害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若因临时用地补偿等原因产生的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你局应督促临时用地单位负责解决。严格落实鄂自然资规〔****〕*号规定,临时用地用地单位凭复垦费用预存凭证、临时用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到你局领取临时用地批准文件。

四、在临时用地有效期内,你局应加强监管,督促临时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土地;同时要督促用地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五、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经验收合格后及时归还提供临时用地的权利人。

六、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算。

恩施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全屏查看*/*

属性设置背景原图像

      重新浏览发表评论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最新招标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刚刚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11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1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36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36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45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45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54分钟前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1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