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薤山风景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的澄清修改
各投标人:
现对谷城薤山风景区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XYSZ-JSGC******QT-*********(招标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评审因素)
现修改为: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分: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评审因素 设计各专业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分。(*)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分。(*)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的,得*分。)
(二)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谷城县薤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