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合同链接 |
---|---|---|---|---|
* | 舒城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分拣、转运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 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 |
***.****** |
合同名称:舒城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分拣、转运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合同编号:FS************** |
部门(单位)名称:舒城县城市管理局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