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青秀区对外宣传媒体合作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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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青秀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梅炎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青秀区委员会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号浩天花园综合楼****-****号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梅炎 ****-******* | ||
附件: | |||
附件*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NZC****-C*-******-HD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青秀区对外宣传媒体合作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分标*中标(成交)信息 |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飞标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华宇阳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分标*成交供应商广西飞标科技有限公司来函放弃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条“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规定,采购单位来函同意由第二成交候选人南宁华宇阳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替补为该项目分标*成交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号
联系方式:林工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华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号浩天花园综合楼****-****号房
联系方式:陆梅炎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梅炎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