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安保管理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中*.*.*.商务要求”第*条
“服务期限”的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的内容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更正后的内容为: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元。
*.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四川省南充师范学校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龙门街道办华龙北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省硕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锦程路南充商会大厦*幢*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位经办
电话:****-*******
四川省硕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